最新更新时间:2023年5月13日
作者:青羽 (未经允许,禁止转载!)
原文链接: http://www.guoxueruanjian.com/liuyao/p/477.html
基本
长生、沐浴、冠带、临官、帝旺、衰、病、死、墓、绝、胎、养
按照《增删卜易》作者的说法,他只验证了长生、帝旺、墓、绝是可以作为使用的,其余的不必使用。作为初学者,我们可以只看这四点。有以下的规则,最好铭记在心。
金长生在巳,旺在酉,墓在丑,绝在寅。
木长生在亥,旺在卯, 墓在未,绝在申。
火长生在寅, 旺在午,墓在戌,绝在亥。
水、土长生在申,旺在子, 墓在辰,绝在巳。
首先要明确:“生旺墓绝”只存在于日令、动爻与变爻之中。
规则三则
规则一
《增删卜易》中对此有详细的解释:
且如主事爻属木,若在亥日占卦,即是主事爻长生于亥日;若在卯日占卦,木旺于卯;若在未日占卦,木墓于未;若在申日占卦,木绝于申。余仿此。
这里提到的墓归类为【日墓】,是看用爻与日辰是否存在关系。假如用爻为金(比如申金),日辰为丑,那么就是用爻入日墓。
长生与绝同理。
规则二
《增删卜易》又说:
又如主事爻属木,卦中动,出亥爻者,亦谓之主事爻遇长生;动,出未爻者,谓之主事爻入动墓;动,出申金者,谓之主事爻逢绝;动,出卯爻者, 谓之主事爻值旺。余仿此。
假如用爻为木,卦中有一爻是未土,而且此爻发动,则用爻入【动墓】。这里可能有异议,但我觉得是断句的问题。应该是看主卦未土是否发动了,而不是看变爻是否有未土,况且变爻只能作用于当前爻,变爻自身是没有权力让其他爻过来入墓的。
规则三
《增删卜易》又说:
又如主事爻属木,动而变出亥水者,谓之化长生;动而变出卯木者,谓之化旺;动而变出未土者,谓之化墓;动而变出申金者,谓之化绝。余仿此。
假如用爻为木,当前的这个用爻发动,变出一个未土,这个叫做【化墓】
长生、墓、绝这三个都类似。
前提条件
【长生】满足的条件
【金长生在巳】是一个基本的规则,但是有以下前提条件:
觉子曰 : 金虽长生在巳,须官金爻旺相,或日月动爻生扶,再遇巳日占卦,或是卦中动,出巳爻; 或是金爻动,而化出巳火;皆谓之遇长生。倘若金爻休囚无气,再遇巳午火多者,烈火煎金,则论克不论生。金爻虽墓于丑,若得未土冲动,或卦中土多生金,则论生不论墓。
【金长生在巳】成立的前提条件是,金爻必须要旺相,要旺相则必须要有以下一个条件满足:
- 日生扶金爻
- 月生扶金爻
- 卦中动爻生扶金爻
除了上面三个条件外,还需要满足前面【规则三则】其中一条:
- 日辰为巳
- 主卦中巳火发动
- 当前的金爻发动了,化出巳火
【绝】满足的条件
土爻虽绝于巳,必须休囚无气,又逢巳者,方谓之绝。若土爻旺相,或得日月动爻生扶,再遇巳爻者,巳火反能生土,则论生不论绝。
【土爻绝于巳】成立的需要同时满足的前提条件是:
- 土爻必须休囚无气
- 又遇到巳火
【遇到巳火】是指以下三种情况的其中一种:
- 日辰为巳
- 巳爻发动
- 化出之爻为巳
但如果是土爻旺相,则只论生,不论绝。
寅巳申论三刑的情况
寅巳申论三刑应该是只有这种情况
巳爻虽长生于寅,倘若日月动爻及变出之爻,又逢申字者,谓之三刑,则论刑不论生。
首先,以巳爻为用爻,有寅在卦中,并有上文提到的【长生】的所有条件作为前提,如果遇到:
- 日为申
- 月为申
- 动爻为申
- 变出之爻为申
这种情况下应该论三刑,而不是长生。
土爻长生在申的考证
古以土爻长生在申,又曰土长生在寅,无处考证。余以天时考之,每见土临父母,有申日雨者,亦有子日雨者;又见土临子孙,有申日晴者,亦有子日晴者,故知土长生于申,旺于子也,则土寄生于申之说,实无可疑矣。
这是《增删》原文的内容,本文不过多赘述了。
作者:青羽 (未经允许,禁止转载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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